禮拜二,連續紀錄斷了。不是我計畫的。有個電話講到很晚,然後我累了,然後就十點了,我就是沒出門。走了四十七天,不算多,但那是我的,結束了。我躺在床上,感覺那個空缺像鞋子裡的小石頭。
這禮拜
禮拜三醒來還是很不爽。腳踝有點僵硬,不是因為走路,而是因為沒走路,這感覺很不公平。我跟自己說傍晚會去,但傍晚到了,我沒去。禮拜四也一樣。到了禮拜五,我已經編出一個故事,說我徹底弄丟了這個習慣,這很誇張,但當下感覺是真的。
禮拜六早上,我沒想太多就穿上鞋子。走到轉角再回來,十二分鐘。沒開 app,沒放音樂,只有濕葉子的聲音。回到家,我在台階上坐了一陣子。那不是什麼強勢回歸。就只是一次散步。
我試了什麼
我試著弄清楚為什麼那個空檔感覺這麼重。一部分是因為數字。連續四十七天有一種形狀,打破它就像摔碎一個杯子。我也發現,我已經開始把走路當成待辦事項,而不是因為我想走才做的事。大概在第三十天左右,我就不再注意天空了。
所以禮拜天我試了一件小事。我不帶計時器走路。手機留在家裡。換了一條路線,就是有雜草叢生的樹籬和凹凸不平路面那條。我專心感受腳底,這比聽起來難。思緒一直飄到錯過的那幾天,但我一直把它拉回地面。
我學到什麼
如果說有什麼錯,就是把連續紀錄本身當成重點了。我把走路變成一場只有一個觀眾的表演,表演失敗了,我就覺得整件事都毀了。但我的腿不知道連續紀錄斷了。它們只知道三天沒怎麼動。
另一件事:重新開始的恐懼永遠比開始本身更可怕。禮拜六那天,前兩分鐘像在泥巴裡跋涉。到了第四分鐘,我已經忘了自己在擔心什麼。腦袋裡的那個空檔像峽谷。腳底下的,不過就幾天。
我也學到十二分鐘就夠了。我以前覺得走路至少要二十分鐘才算數,但那條規矩是我自己訂的,我可以改。十二分鐘讓我出了門,打破了魔咒。下次再錯過一天,也許我會試試五分鐘。
接下來
我不打算開始新的連續紀錄。我只是明天會去走,後天如果想走也會去。我可能會記下走了幾分鐘,也可能不會。那個數字不需要變成一條鎖鏈。
禮拜三聽說又會下雨。我大概還是會去。不是因為非去不可,而是我現在想起來了,我喜歡雨打在帽兜上的聲音。這個理由就夠了。



